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金台少年”未检团队深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根源常在家庭与社会,干警们始终坚持将办案视角向两端延伸,积极凝聚保护合力。通过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协作,为存在不良或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配备包联人员,并针对监护失职问题,发出4份《督促监护令》。
“没有天生的歧路,只有暂时迷失的星辰。”定兴县检察院检察长焦静这样阐述团队信念。在办案中,他们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爱心滋养、以耐心守护、以责任引航,构建“不起诉+跟踪帮教”的全链条机制,为迷途少年定制重返正轨的路径。
2024年7月,即将读高三的小豪(化名)一时糊涂,伙同他人盗窃了多块电动自行车电池,案值2546元。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和社会调查发现,小豪在校表现良好、无前科,案发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获谅解。鉴于小豪面临高三,正处在人生关键期,检察机关依法对他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了六个月考验期。
“孩子犯错,家长更要反思。”帮教期间,检察官对小豪父母说道。为确保实效,检察机关量身定制帮教方案,组建“检察官+监护人+学校”三方小组,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同时,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改善家庭教育方式,给予小豪更多支持。
“这次考试我进步很大,高考一定不让您失望……”在考验期内,小豪努力学习,向检察官郑重承诺。2025年5月,他如期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不久后,喜讯传来——小豪被广东一所大学的法学专业录取。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小豪手捧烫金的录取通知书,满脸喜悦地走进定兴县检察院,向检察官报喜。
从一度迷茫的涉罪少年,到心怀法治理想的大学生,小豪的蜕变正是定兴县检察院“金台少年”未检团队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温暖缩影,更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体现。2024年以来,在该院的帮助下,3名未成年人考上大学,7人重返学校或工作岗位,6名未成年人接受专门矫治教育,越来越多未成年人重启人生、绽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