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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河北涿州:制发检察建议纠正错误执行
时间:2025-12-12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检察日报》刊发报道截图。

身份遭冒用

打工人无辜成“老赖”

河北涿州:制发检察建议纠正错误执行





一次身份证丢失导致的信息冒用,让在工地辛苦谋生的刘某寸步难行。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登记为一家公司的股东,自己还因此背上了本不属于他的债务。近日,经河北省涿州市检察院依法监督,这起身份被冒用引发的错误执行案件得以纠正。

2022年,刘某在一次使用银行卡受限时,发现自己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得知,某公司因与第三方存在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承担还款责任。在执行阶段,第三方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被法院驳回,后申请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经审理,依据工商登记信息,判决追加公司股东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


在此期间,刘某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不仅无法正常购买车票,连辛苦攒下的打工钱也被冻结在银行账户中。


“我连那个公司的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怎么能是股东!”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刘某不知道如何收集和提供有效证据,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2024年3月,刘某走进涿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检察官认真听取了他的陈述后,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身份冒用案件。同年6月,该院启动监督程序,经调查发现公司注册材料中刘某的签名笔迹与本人差异明显,且刘某多年来一直在建筑工地务工,收入不高,不具备担任公司股东的经济能力。


经调查,刘某曾丢失过身份证,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法院未对股东身份进行实质审查,直接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清冒用事实后,涿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于今年1月启动再审程序。9月,法院作出判决,变更原判决,不再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


目前,相关限制措施已解除,刘某的生活恢复正常。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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