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故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并提出议案。2研究检察工作重点,制定相关措施。3对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并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行法律监督。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 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依法对民事诉讼、刑事审判的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5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6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7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10负责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11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彻查黑势力的“保护伞”,依法依规办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12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方法和实施细则。13负责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14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5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16组织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17负责做好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18管理机关工作人员。19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设有办公室。
机构设置:按照要求设置5个职能部门,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和政治部。人员情况:我院共有财政供养人员90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人员47人,公务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13人,财政补助人员1人,退休人员26人。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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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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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副处级 |
全额财政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130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3.8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30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8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01.0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53.8万元;项目支出349万元,主要为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189万元,劳务费110万元,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5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1303.86万元,较2019年减少5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278.24万元,一是因为人员减少(转隶),工资减少;二是因为一部分基本支出调整到追加项目中;项目支出减少了305.4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县级安排的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3.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费、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年初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样,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的意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因为开源节流,减小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公务接待制度,杜绝无公函接待。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准服务大局工作,依法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抓实维护稳定工作,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坚决惩治涉枪涉爆、“两抢一盗”、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从严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三是抓牢保障民生工作,守护民生法治底线。从严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犯罪;依法开展蓝天绿水净土专项监督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好宜居宜业生态环境;继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系统做好涉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工作。四是抓细服务民企工作,营造高质量法治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改变重刑主义倾向,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让“少捕慎诉”成为办理涉民企案件新常态。五是抓好队伍建设工作,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讨论培训工作,强化党性教育、红色革命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突出检察大讲堂、检答网、指导性案例等学习,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检察监督工作
绩效目标:通过行使检察权,惩治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高批捕、批准立案、批延准确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志公诉、出庭提出审查意见,提高公诉案件审结率,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有效实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监督,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绩效指标: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成率100%,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当年实际办理案件数大于等于100,出庭意见被采纳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以上,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80%以上,对执行机关纪正违法意见或建议采纳数量占提出总数量的90%以上。
(二)控告和刑申诉检察工作
绩效目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及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县院受理信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90%以上,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占全部信访90%以上,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保护补赔偿人和被救助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救助案件数占受理案件数90%以上,赔偿案件占受理案件数的90%以上,受理信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数占受理信访案件的100%。
(三)检察事务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对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协助上级进行侦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推进检务公开,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绩效指标: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各项综合业务管理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各项综合事务管理工作任务完成率100%,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务保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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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编码 |
部门名称 |
职责编码 |
职责名称 |
职责描述 |
职责目标 |
活动编码 |
活动名称 |
活动描述 |
预算年度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绩效指标 |
指标描述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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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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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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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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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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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1 |
侦查监督 |
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
2019 |
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
产出指标 |
批延准确率 |
批延准确案件占整个批延案件比例 |
100% |
≥98% |
≥95% |
≤95% |
|
5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1 |
侦查监督 |
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
2019 |
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
产出指标 |
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率 |
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案件占所有案件比例 |
≤1% |
≤3% |
≤5% |
≤7% |
|
6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1 |
侦查监督 |
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
2019 |
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
产出指标 |
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成率 |
立案侦查活动完成量占立案侦察活动任务的比例 |
≥90% |
≥80% |
≥70% |
≥60% |
|
7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2 |
公诉和审判监督 |
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
2019 |
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
效果指标 |
出庭意见采纳数 |
出庭意见被采纳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
≥80% |
≥70% |
≥60% |
≥50% |
|
8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2 |
公诉和审判监督 |
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
2019 |
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
效果指标 |
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
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 |
≥90% |
≥80% |
≥70% |
≥60% |
|
9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2 |
公诉和审判监督 |
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
2019 |
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
产出指标 |
办理案件数 |
当年实际办理案件数(件) |
≥100 |
≥80 |
≥50 |
≥30 |
|
10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3 |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
2019 |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
效果指标 |
检察建议采纳率 |
被采纳的检察建议占全部检察建议的比例 |
≥80% |
≥70% |
≥60% |
≥50% |
|
11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3 |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
2019 |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
产出指标 |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息讼息访率 |
申请人息诉息访案件占全部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比例 |
≥50% |
≥40% |
≥30% |
≥20% |
|
12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0503 |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
2019 |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
产出指标 |
案件审结率 |
审结案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 |
≥80% |
≥70% |
≥60% |
≥50% |
|
13 |
151 |
检察院 |
05 |
检察监督 |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
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503 |
公益诉讼 |
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
2019 |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
产出指标 |
案件审结率 |
审结案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 |
≥80% |
≥70% |
≥60% |
≥50%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4.5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
政府采购审核表 |
|
序号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资金性质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部门经济分类编码 |
提交状态 |
审核结果 |
事业费限额 |
非限额补助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专项收入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 |
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其他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其他来源收入安排 |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政府采购数 |
项目支出数 |
结果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
5 |
151002 |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支出 |
151-0702-JBN-1411 |
冀财政法[2019]23号提前下达2020年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检察 |
2040499 |
31002 |
√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43.00 |
43.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
6 |
151002 |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支出 |
151-0702-JBN-Z0OB |
冀财政法[2019]22号提前下达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检察 |
2040499 |
30907 |
√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51.50 |
51.5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
7 |
151002 |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支出 |
151-0702-YXN-HNIF |
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
2040409 |
30906 |
√ |
√ |
0.00 |
0.00 |
√ |
50.00 |
5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0.00 |
0.00 |
√ |
七、国有资产信息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09.074071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各单位(科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44.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一体机、空调、打印机、投影仪、印刷设备、网络设备、大型修缮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
故城县县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编制部门: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 |
|
|
1、房屋(平方米) |
4667 |
784.16867 |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4411 |
666.93207 |
|
2、车辆(台、辆) |
7 |
140.5354 |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 |
|
|
4、其他固定资产 |
—— |
884.370001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