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涉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有效预防“二次犯罪”,9月23日上午,故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涉电诈类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走进社区矫正机构,为辖区内涉电诈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以《筑牢法治防线,杜绝“二次犯罪”》为题,从社区矫正的定义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定义及所涉法律、司法解释、构成要件,以及为什么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警惕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六个方面,用“案例+法条”的生动形式开展授课。强调社区矫正期间再次犯罪,不仅会撤销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还会被“数罪并罚”,刑期会大幅增加,这意味着之前的矫正努力全部白费,“二次犯罪”只会让自己彻底失去未来。
授课结束后,检察干警还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互动交流,针对他们提出的“社区矫正期间能否正常使用银行卡”“如何识别身边的电诈陷阱”等问题逐一解答,并发放反诈宣传手册,引导他们不仅要自身远离电诈犯罪,还要积极向家人、朋友宣传反诈知识,共同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既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的具体举措,也为涉电诈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法治警钟,进一步夯实了辖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下一步,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