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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出食品安全监督“加速度”
时间:2026-09-24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法治报  【字号:大 | 中 | 小】

跑出食品安全监督“加速度”

讲述人

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检察官 李丹 检察官助理 邸旭萌

近日,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简称“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向我院推送了辖区乡镇、村超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线索。

接到线索后,办案人员依托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对线索进行智能化初筛和成案指数评估,据此分别开展调查;调查中还可借助“AI问答”功能,检索法律法规并查询类案。


在此基础上,办案人员综合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数据筛查结果和实地核查情况,依法精准锁定违法主体和高风险区域,据此对市场监管部门启动磋商,实现了从“人工查”到“数据筛排”的转变。


然而,办案人员并未止步于个案办理,将目光转向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刑人员终身从业禁止制度落实情况上来,运用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类案监督 模型参考”场景中的“模型参考”,实现源头堵漏。


过去,依赖人工比对判决文书与工商注册数据,因法院判决书、市场监管登记库、行政审批数据库之间相互隔离,导致核查工作量巨大、部门协作困难,难以实现全覆盖。面对这一难题,我们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近年来食品安全犯罪判决数据与县域食品经营主体注册信息进行批量“硬碰撞”。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自动筛查、交叉比对,发现个别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刑人员未被终身从业禁止,办案人员随即逐条核实。查明事实后,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五年内涉罪人员逐人排查、依法处理,并推动与行政审批局建立数据互通联络机制,堵塞“涉罪仍营”的监管漏洞。


线上食品安全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针对“探店达人”部分视频未标注“广告”字样这一新业态监管盲区,办案人员根据数智平台线索初筛自动生成的“成案指数”进行量化评估,借助数智平台的“AI问答”功能检索已有案例,迅速明确附链接牟利的探店推广属于商业广告的法律依据。我院依法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市场监管、文旅、商务等部门对全县“带货百人团”开展专题培训,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广告标识义务,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餐饮店依法查处,同时推动建立探店广告日常监测与定期核查机制。


从线下食品安全到线上新业态治理,我院将持续以数智平台为“最强大脑”,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与智能化办案工具深度嵌入办案全流程,跑出数字检察“加速度”,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河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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