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东,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二级调研员
彭微,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层医疗服务的核心载体,其经营规范与否直接关系群众健康权益。近年来,社区医院及村镇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违规经营行为频发,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明确了其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职责和权力,为介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规经营问题提供了坚实法律基础。检察机关可通过行使公益诉讼职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强化监管,进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经营,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具体可从四个方面加以探索。 一、靶向源头治理,督促构建资质与药械全链条监管机制 针对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等资质违规问题,检察机关应通过磋商或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通过搭建大数据监管平台,实现与卫生健康委员会执业注册系统的实时对接,运用数据比对、智能筛查等技术手段,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医务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动态监测。对查实的违规行为,检察机关可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推动建立行业禁入“黑名单”制度,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对于基层医疗机构向不具备资质供应商采购产品、违规储存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应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区域性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利用规模化采购优势降低采购风险,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械供应质量。 针对过度医疗、医保欺诈等运营违规行为,检察机关可推动医疗保障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构建“数据监测+精准打击”智能监管模式。如,研发医疗行为智能分析系统,设置诊疗项目关联性分析、医疗费用异常增长监测等监管指标,运用算法对医疗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对异常数据及时预警。当系统监测到数据异常,经调查核实存在违法行为时,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有效规范诊疗行为。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医保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作。对查实的骗保案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推动医保部门引入人脸识别、电子病历防伪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科技水平。 三、督促完善公共卫生流程,建立健全感染与废物防控体系 针对医疗废物处置不当、感染防控不足等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检察机关可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体系。对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应通过公益诉讼要求涉事机构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并推动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保险制度。在医院感染防控领域,检察机关可督促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制定相关方案,对医疗器械消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医疗环境清洁等作出明确规范。对违反感染防控规定的机构,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督促整改验收,并建议将感染防控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一是针对社区医院及村镇卫生所违规经营导致的公共利益损害,制定量化赔偿标准。可依据药品过期数量、诊疗不规范引发的健康损害程度等因素,构建赔偿计算公式。细化赔偿范围,将患者直接损失、公共健康风险防控成本等纳入其中。同时,规范赔偿金管理流程,设立专门账户,确保资金用于基层医疗环境改善与公众健康保障。二是以法律形式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强制调取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权限。同时,细化行政机关、医疗机构的配合义务,对拒不配合、阻碍调查的行为设定通报批评等法律后果,破除检察监督阻力。通过完善调查取证的法律保障,确保检察机关在基层医疗违规案件中能及时获取关键证据,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率与监督效能。三是进一步细化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在基层医疗违规案件中的适用规则,建立清晰的程序衔接机制。明确不同类型违法行为的诉讼类型选择标准,规范程序转换流程,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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