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以来,薛晨光办理案件高达1100余件,30余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件的背后,是他坚守依法履职标准,不唯办案数据、只重民生实效的初心。
“越是疑难棘手的案件,越不能降低办案标准!”薛晨光时常这样提醒自己。在办理一起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中,被告人为索债纠集人员跨省拘禁他人,致被害人返程途中缺氧身亡。案发后,被告人仓皇潜逃,时隔六年才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因同案人员早已先期判决,导致卷宗中关键证据缺失,辩护方据此提出无罪辩护,案件办理陷入困境。薛晨光秉持攻坚克难的履职准则,逐一梳理卷宗疑点,奔赴监狱核实供述,调取涉案电子证据,一点点补全证据链条。庭审中,他更是凭借缜密论证驳斥不实辩解,让沉滞多年的案件得到公正裁决。
何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薛晨光给出了三个清晰标准:一是坚守专业精神,检察官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正义的守门人;二是筑牢法律定力,无论面对何种压力,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三是厚植司法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最高工作标准。
多年前,薛晨光承办了李某某犯爆炸罪刑事申诉案。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他顶住巨大压力,依法对案件进行复查,重新调取证据200余份,进行笔迹鉴定40余人次、实地勘查和现场指认10余次,勾画出当时的案发环境和现场证据,并以此向法院提出李某某犯爆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抗诉意见。最终,法院将该案改判为无罪。
在薛晨光的履职路上,威严的法律条文从来不是冰冷的约束,而是守护万家烟火、护航百姓安稳的温暖屏障。他依法办理的“某银行受贿、行贿、骗取贷款系列案”“某电信网络诈骗案”“某非法经营笑气案”等一批重大和新型案件,让人民群众看见了真相、感受到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