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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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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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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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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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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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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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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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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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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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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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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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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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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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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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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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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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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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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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 1043.49万元,本年收入1228.76万元;本年支出 1305.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966.86万元。如下图
(一)、本年收入1228.76万元,与 2018年度决算相比,本年收入减少 846万元,降低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市院拨入补助收入。 较2019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58.60万元,降低3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绩效奖金的百分之六十计入下一年预算;大型修缮费用评审减少等。
(二)、本年支出1305.39万元,与 2018年度决算相比,本年支出增加 228.05 万元,增长 2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办案和技术用房大型修缮支出; 较2019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81.97万元,降低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绩效奖金的百分之六十计入下一年预算;大型修缮费用评审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2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8.7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0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75万元,占66%;项目支出437.64万元,占33%。如图所示:
图X:支出构成情况(按支出性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228.76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减少846万元,降低41%,主要是2018年有市院拨入补助收入;本年支出1305.39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增加228.05 万元,增长21%,主要是2019年增加了办案和技术用房大型修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如图4),比年初预算减少658.6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检察院绩效奖金的百分之六十计入下一年预算;大型修缮费用评审减少等;本年支出130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比年初预算减少581.9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检察院绩效奖金的百分之六十计入下一年预算;大型修缮费用评审减少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5.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07.29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6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98万元、津贴补贴173.83万元、奖金19.80万元、绩效工资54.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4万元、住房公积金2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77万元;公用经费20.8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0.56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2.67万元、物业管理费0.085万元、差旅费0.91万元、维修(护)费0.77万元、培训费0.39万元、劳务费0.38万元、工会经费13.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91万元,完成预算的50%,较预算数减少21.09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职能改变后,外出办案的情况大量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大量减少,较2018年度减少11.2万元,降低34%,主要原因是职能改变后,外出办案的情况大量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大量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共0人/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的情况;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1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预算数减少21.09万元,降低50%,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职能改变后,外出办案的情况大量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大量减少;较上年减少11.12万元,降低34%,主要原因是职能改变后,外出办案的情况大量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大量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这两年我院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与2018年决算支出持平,主要是这两年我院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数减少21.09万元,降低50%,主要是职能改变后,外出办案的情况大量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大量减少;较上年减少11.12万元,降低34%,主要是主要是职能改变后,外出办案的情况大量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大量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数减少2万元,降低100%,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禁出现无公函、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较上年度减少0.08万元,降低100%,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禁出现无公函、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情况
我院在绩效评价实施之前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项目自评小组从单位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组织召开项目座谈会,最终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材料,对项目整体情况做了具体分析,确定评价标准。
评价小组切合实际,对我单位的上级补助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做具体评价,具体包括预算编报、绩效监控、资金到位情况、绩效制度等,依据收集的项目资料,自评小组通过运用相关性、效率、效果、可持续性准则对本项目进项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初稿,并在其基础上进行完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对绩效指标做了清晰明确的分析。
2、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82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2019年预算收入188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08.36万元;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79万。2019年预算支出1887.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0.9万元;项目支出654.46万元。2019年决算收入1228.76万元,其中:财政拨1228.76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130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74万元,项目支出437.65万元。
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和绩效情况:我院严格按照县财政相关政策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并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规制定了单位财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专项资金的开支,均需要各部门严格控制,层层审批,确保专款专用。通过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促使我们改进管理、合理预算安排、及时发现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的制定。在自己实际工作中改进工作方式,使其更细化、稳妥、高效,分清责任,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工作有了全面的提高,今后将更加细致、高效的做好、用好绩效评价工作,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
项目资金设立了与战略规划一致的科学、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设定可以充分说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科学合理量化可衡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绩效监控,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以保证资金按时落实到位。2019年我院项目支出437.6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大型修缮、检委会无纸化办公、办案业务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严格遵循把财政资金使用好、管理好的宗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资金审批程序,确保了项目质量,及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为保证各专项资金目标顺利完成,对项目开支进行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对经费使用范围的各类支出,按照经费使用审批的程序办理,财务人员做到依法理财,保障账目真实、完整、规范,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2、测评得分82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坚持依法严惩,打击成效明显显现;全年无涉稳事件,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信访维稳秩序明显好转; 依法依规提起公益诉讼;有效实施民事监督,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加强改进举报工作,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保护被赔偿人和被救助人合法权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及时发放,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挥其作用提供了保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了141.73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机关运行费大部分列入县项目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63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与上年数量一致,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08、09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