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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5日在故城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同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整体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全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风险整治,与公安、金融办、银监、银行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共批捕经济类犯罪案件10件14人,起诉15件23人,做好化解风险、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工作,涉案2.3亿元的冠鹏公司集资诈骗案移送起诉。坚决按照县委部署,发挥检察机关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应有作用,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解决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警在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分包的2个贫困村、91户贫困户均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的考核验收,两名干警分别被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长”和“优秀驻村工作队员”。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强化生态环境检察担当,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办理相关案件2件3人,服务全县旅发大会,开展了大运河周边专项整治活动,相关做法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

聚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院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落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措施,立足检察职能,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和发展活力。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4件4人,对其中1人不予批准逮捕,对已逮捕的1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变更了强制措施。对2家民营企业非法占用耕地案,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听证会,对两家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发生后,在全力做好单位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院88名干警投入一线执勤,对分包的美林水岸小区开展宣传发动、检查排查、疫情监测、入户登记,信息报送等工作,配合做好隔离人员服务、小区管理等工作。小区社情民情复杂,全体执勤干警认真履行职责,得到小区业主的一致好评,为我院送来“疫情无情人有情,为民站岗暖人心”的锦旗。

二、依法履行职责打击犯罪,全力营造全县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共批捕85件143人,起诉293件345人。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5人,起诉6人;对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0人,起诉41人;参与办理涉及多省市县,涉案人员500多人的公安部督办“2019—534”重大吸毒贩毒案件。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六清”专项行动,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团伙5件47人。加大“案件清结”力度,实行涉黑涉恶案件党组成员领办制度,确保案件如期办结;加大“黑财清底”力度,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2件;助力“行业清源”,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向乡镇、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5份,有效推进长效长治。

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追捕4件5人,纠正漏诉4件5人,书面纠正违法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份,有力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打造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异地民事监督案件7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建议3件,提出纠正违法2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诚信。

三、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打造平安法治故城

结合检察工作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在全县开展广泛宣传和专门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结合检察办案实际,用身边的案例制作法治宣传片5部在县电视台《法治故城》栏目播出;利用宪法宣传日、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开展针对性宣传;依托运河中学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在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我院的法制副校长、法制宣讲员共为各中小学校上法治课12次。

综合施策促进社会稳定。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坚持党组成员值班制度和首办责任制,接待群众来访60余人次,冠鹏公司集资诈骗案件的30多名受害人到院反映诉求,办案人员和信访部门干警及时接待群众并依法依规向其解答,稳定了群众的情绪,化解了上访隐患。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人员,追缴其因上访获得非法利益,震慑违法上访人员。

未成年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推进最高检的“一号检察建议”向更深更广落实,全年共受理批准逮捕5案7人,审查起诉件10件17人,其中提起公诉12人,不起诉5人。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既保护在校学生,又严厉打击侵犯在校未成年学生的犯罪行为。针对一起性侵小学生的案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8年以上有期徒刑。贯彻宽严相济的原则,打击与挽救并用,对1名在校学生依法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使这名学生重返课堂。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更深层面推进,对广大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侵占土地等行为,履行检察职能,督促相关的行政部门履职尽责。自主研发了“检民直通车”小程序,扩大线索来源渠道。协调法院、公安、国土等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积极探索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件,立案29件,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件。对省督办的芦军强等人跨区域倾倒700余吨的危废污染环境案,正在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积极修复地貌和生态环境。

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铸就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遵守政治原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征文演讲比赛,组织干警赴西柏坡开展纪念建党99周年主题党日活动。单位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先进典型,3名干警被评为“学习强国”先进典型,一名干警被共青团河北省委评为“冀青之星”荣誉称号,院团支部荣获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经验在全县青年工作联席会上作交流发言。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积极组织单位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教育,参加“检答网”的学习,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机制,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由办案能手等“身边人”登台主讲法律和业务知识,有针对性地结合日常办案遇到的疑难案件或问题,采取以案释法、论辩答疑、互动交流等形式,全方位提升干警综合素养。一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征文荣获一等奖,一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两个责任”没有完成时的理念,组织开展了“三个规定”和高检院“禁酒令”执行情况、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集中整治。在大厅电子显示屏推出廉政格言警句,增强了检察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检的自觉性。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标对表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官办案理念距离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官专业能力不足、办理大要案和复杂案件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改进。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三年大见成效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贯彻县委部署,明确责任,措施有力,严格执法,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分包责任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发展大局考虑和谋划,护航全县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措施。

三、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的严打态势,做好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转变办案理念,提高业务素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精神,为经济强县、美丽故城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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