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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2月8日在故城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同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为建设平安故城、法治故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强化服务发展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重大部署、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根据县委“ 三个全面”建设目标和“三个率先”战略安排,出台《2017年工作要点》,将保障经济建设、强化司法服务、守护民生福祉作为履职重心,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

--- 积极维护经济秩序。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批捕、起诉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件42人。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12件,综合运用惩治、预防、教育、保护等多种手段,维护了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个别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企业,慎用法律强制措施,将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既做到了“除虫护花”又做到了保驾护航。

---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切实维护民生民利,2017年监督行政部门移送滥伐林木、污染环境案件9件16人,配合相关部门办理了1件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和2件利用渗坑非法排放废水案,有效维护了“碧水蓝天”。我院深化“两法衔接”机制的工作经验先后被高检院、省、市政法委、检察院转发推介。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一年来,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28件305人,批准逮捕221件278人,不捕17件2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6件405人,提起公诉262件370人,不诉6件6人,批捕和公诉准确率均为100%,做到了捕诉合法,宽严相济,维护了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民生犯罪。开展食药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捕起诉制售假药等犯罪嫌疑人5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件2人,将群体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办理非法出国劳务案件6案10人,有力地净化了国际劳务输出市场环境。

---注重综治促进和谐。 与县妇联共同组织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全年接待群众来访92次,妥善办结疑难信访案32件,为十九大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设立了未成年人办案区和法制教育基地,对6名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封存犯罪记录12条,自觉将教育、感化、挽救和预防贯穿办案全过程。  

三、始终坚持惩防并举,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内外兼顾全力反腐。2017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办理本地案件的同时,成功办理了省纪委和上级院交办的外地大要案3件3人,先后突破了定州市住建、卫生系统2名领导干部系列贪贿大案,不仅锤炼了我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而且为反腐倡廉建设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明确重点维护民生。去年我们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切实以办案成效回应群众关切。重点办理了5起农村干部贪污国家节水专项资金案,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规范了涉农专项资金使用,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有效促进了有关部门依法履责。

      ---标本兼治源头预防。结合查办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召开案例剖析会3次,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突出工程预防,对全县20余项重点工程,同步开展监督预防。强化思想守廉,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次,举办法制讲座3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000余人,做到清风常吹、警钟长鸣。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适时提前介入,建立重点案件跟踪、量刑建议等监督机制,强化对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监督。去年提前介入侦查30余件,监督立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4人,提出纠违意见16件,均被采纳并纠正;完善审判监督机制,提请和提出抗诉 6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对15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向财产刑执行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3次。针对监管场所存在问题,及时向其发出整改检察建议2份,依法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管社区矫正人员286余人次,有效防止脱管、漏管、虚管现象,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 “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6件;对裁判正确的,耐心释法说理,依法息诉12件,努力维护法院权威。与县法院建立执行活动监督沟通机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份;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督促履职4件,为国家挽回损失60余万元。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支部组织集中学、干警平时主动学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各类检务督查18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全力配合县委做好转隶的衔接准备工作,确保职能转隶期间工作节奏不乱、队伍思想不散,确保职能转隶和人员转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围绕提升干警法律监督、释法说理和信息化运用能力,加强系统化教育培训,以“小课堂”练兵为抓手,按照“补齐短板,练好内功”的要求,开展理论研讨、业务研究、法律文书评比、精品案件评比、公诉论辩等活动10余次,以考促学、以赛促训,切实提高干警综合素能,涌现出一批业务能手,去年先后有吴玉征、于宁宁等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业务标兵称号,李京晓等5名同志在各类竞赛中被市检察院通报表彰。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公开审查、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6次。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和故城检察网站建设,公开法律文书689份、程序性信息1000余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保障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队伍职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务综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故城爬坡过坎、弯道超车的重要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争先创优为目标,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我们将做好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习新思想,站稳检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以新思想新理论更新发展理念、找准政治定位、武装检察工作,开创基层检察工作的新境界、新局面。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二)把握新常态,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实效。注重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非公企业、创新型企业、转型发展企业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创优招商引资环境。对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型案件加强研究,涉及稳定发展的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保证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发挥新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平安故城”建设,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准确有力地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着力防范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犯罪原因分析和对策措施研究,有效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管理和犯罪预防。

   (四)顺应新期待,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民事执行和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不断拓展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法律监督与国家监察之间的衔接配合机制,形成惩防职务犯罪的合力。

   (五)强化新举措,打造廉洁文明的检察队伍。始终把“精、准、细、严”四要素贯穿到队伍建设之中,强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多措并举规范司法行为,建立重点执法环节监督制度。深入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巩固改革成果,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整体工作稳步发展。

    各位代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以及本次会议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故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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