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衡水段全长178.95公里,约占大运河流经河北省全长的三分之一。近年来,衡水市检察机关将大运河保护确立为市县检察长重点工作项目,内外协同,齐抓共管全力做好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三篇文章”。
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执法”融合履职机制,衡水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大运河环境治理、河道疏浚、岸线修复、生态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合作,全面提升大运河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托“益水安澜”集中行动,综合运用“实地走访+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监督,牵头沿岸故城、景县、阜城三县联合开展实地勘查68次,通过走访专家学者,组织座谈交流,收集社情民意,掌握170多公里沿岸生态环境、24处运河水利工程遗产和9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动态数据。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修复堤岸历史风貌。
突出“修复保护+传承利用”理念。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大运河故城挑水坝文物景区建立“大运河检察公益保护工作站”,通过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文化旅游、水利、交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引导将生态修复与开发建设、消除再破坏隐患等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大运河沿岸生态环境整治效果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加强多方位协作联动。该市与北京、天津等大运河沿线检察机关签署了《京津冀检察机关关于建立大运河沿线综合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相邻的兄弟市及山东省建立了“两省七市”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加强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技术支持、整改验收等方面协作联动,共同推动保护运河生态、传承运河文化,实现大运河保护“上下游同行、左右岸同步”。
2022年以来,衡水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为推动大运河保护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