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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人民检察院与故城县公安局协同推进刑事案件电子卷宗规范化制作
时间:2024-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电子卷宗的规范制作和应用,有助于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及案件质量评查的准确性,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特别是关于全面推行公诉案件随案移送电子卷宗规定以来,电子卷宗的规范化运行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电子卷宗第一环节的规范制作,便于各单位办案和律师阅卷等工作需要,近日,故城县人民检察院与故城县公安机关就电子卷宗规范制作进行了沟通协调。

会上,该院与公安机关就移送案件时卷宗扫描件的内容、质量以及退查补充卷宗电子卷宗制作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确保电子卷宗在移送和接收单位之间始终与纸质卷宗保持一致,便于办案和律师阅卷等工作需要,为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奠定基础。特别是河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有效推动电子卷宗规范化管理,该院案管部门建立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加强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卷宗的作用,推动检察业务工作高质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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