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检护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 护航舌尖上的安全——“3.15”公益诉讼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故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信誉楼”商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工作单位工作人员对当地的商场、超市进行了联合走访调查,主要是查看经营场所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过期或无生产日期食品、销售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涉嫌侵权的“山寨”食品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重点查看了校园周边早餐店、食杂店,商场超市的速食食品、调味品、酒水饮料、鲜冻食品等。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商场、超市存在“将临界期食品堆放售卖”、部分商品价签编注不明、对即食食品未能做好“防灰防蝇”的防护措施、肉类食品半熟品与生肉未分开摆放,以及学校附近部分商店未在烟酒摆放处或收银台标注“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等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督促整改,对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检察机关将在调查核实后,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管理辖区内商户,切实保护群众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监督行政机关及时高效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长信箱
12309中国检察网
公益诉讼
新浪微博
故城检察微博故城检察微博 故城检察微信故城检察微信
故城检察:国家秘密重于山 保守秘密记心间
故城检察:国家秘密重...
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